公司所属各子、分公司和项目部:
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项目资料管理,确保资料完整、合规、可追溯,保障项目合法权益、结算回款及投标经营工作正常开展,现要求各项目对已完工项目限期提交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原件,统一由公司归档管理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资料提交范围
1.1、已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需发包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签字、盖章后返回原件1份给公司存档。
1.2、已完工的特种设备安装项目、平台报建项目,须返回全套竣工资料原件1份。特种设备安装项目完成监检手续后,监检报告需同步返回一份。
1.3、消防工程项目须同步返回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表纸质原件1份。
二、工作要求
2.1、各项目须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梳理、收集、报送,确保资料真实、完整、有效、无缺失。
2.2、资料须按项目分类整理、目录清晰,不得出现缺页、漏章、复印件替代原件等情况。
三、责任与处罚
3.1、未报送、资料不全、弄虚作假或拒不归档的,公司将暂停该项目结算、付款及相关审批流程,直至资料整改合格。
3.2、因资料缺失、迟交、不合格导致项目无法结算、无法验收、无法投标、产生经济损失或法律风险的,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,公司将按项目管理协议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及责任追究。
请各子分公司项目部高度重视、严格执行,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资料上交工作。